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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羽球賽技術手冊 其他

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羽球賽技術手冊

一、主 旨:()為推廣羽球運動,提昇羽球運動風氣及水準。

()選拔參加106年全中運羽球賽代表隊。

二、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基隆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四、協辦單位:基隆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基隆市體育會、基隆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基隆市立暖西國小

五、競賽日期:106215(星期三)217(星期五)

六、競賽地點:基隆市立暖西國小體育館

七、競賽組別:()高中男、女生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雙打賽

()國中男、女生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雙打賽

              ()國小男、女生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雙打賽

八、參賽資格:基隆市所轄中等以下學校為限,且以校為籌組單位。

  (一)學籍規定:

1.國、高中組

1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競賽者,以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於104學年度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或解散之學生則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4)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國中以基隆市政府公布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

      2.國小組:就讀本市之國民小學之學生。

(二)年齡規定:

 1.國中組:以17歲以下者為限(8991日以後出生者)。

 2.高中組:以20歲以下者為限(8691日以後出生者)。

九、競賽辦法:

  (一)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最新羽球競賽規則

      1.()中組個人單打賽、雙打賽採32勝制,每局21分落地得分制;國小組個人單打賽、雙打賽採單局31分制。

      2.團體賽國()中組採5點制,勝3點為勝;國小組採3點制,勝2點為勝。

  (二)賽制

          1.視報名隊數採循環賽制、單淘汰或雙敗淘汰賽制。

          2.如採用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每勝一場得2分,負隊得1分,棄權零分且以後不得出賽。

   (2)二隊積分相等則以勝隊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場競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 (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

            如相等則以B.(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

            如相等則以C. (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

            如相等則以D.由裁判長抽籤決定。

  (三)競賽細則

      1.()中組-每校個人單打賽、雙打賽至多報名3();團體賽以每

        1隊為限,每隊至多10人。

      2.國小組-每校個人單打賽、雙打賽至多報名2人(組)。團體賽以每校

        1隊為限,每隊至多7人,不得跨隊參賽。

      3.每位運動員至多選擇參加兩項,例如:團體賽與單打賽,或團體賽與雙

        打賽,或單打賽與雙打賽。

      4.種子依據基隆市105年度中小學羽球錦標賽競賽成績排定,種子不足或無種子時,以抽籤決定賽程。

      5.國高中團體賽採32雙制,按單----單之順序進行競賽,國小團體賽採21雙制,按單--單之順序進行競賽,中間不得輪空,否則自輪空點後均以零分計算,單、雙不得兼。

      6.國小組團體賽未報名女生組者,女生可參加男生組競賽,惟每人限報名參加1隊。

      7.參加選手以大會時間為準,逾競賽時間5分鐘,經3次唱名不到場者以棄權論。

      8.競賽出賽表須於該場次競賽20分鐘前繳交至大會競賽組;如遇特殊情 

        形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另行通知。

      9.不服裁判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競賽資格。

      10.競賽時務請攜帶學生證或附相片之在學證書以備查驗,提不出身分證

         明者,以棄權論。

11.經開始競賽後,需留場地內等待,以備賽程提前或延後的場次調整。

12.名單經報名確定後,不得要求做人員更動,如遇賽程衝突時由自行決

   定參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者,

   以棄權論。

十、報名: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0616(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地點:明德國中學務處(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0號)

        電話:(0224561274-20或手機0928-702-723(黃如瑩組長)

  (三)手續:使用大會報名表加蓋學校印信,以掛號郵寄,並將電子檔E-mail至競賽組 (huangqfm@yahoo.com.tw),報名截止日前未寄電子檔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十一、領隊及抽籤會議:

  (一)106113(星期五)下午13時在明德國中6樓會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未出席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二)賽程表於106118(星期三)公布於明德國中網站--最新消息

         http://school.mdjh.kl.edu.tw/school/web/,以及基隆市政府教育

        處網站學校公告,http://www.kl.edu.tw/v7/eduweb/請自行下 載,不再製作比賽秩序冊。

十二、申訴:

(一)有關競賽事項之爭議,應當場向紀錄台報告並於該項競賽結束後30

      分鐘以書面提出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應由領隊或教練簽章,向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  

      幣伍仟元,如經審判委員、裁判長認為其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

      則得沒收保證金列入大會經費。

(三)運動員資格請於賽前列隊時向裁判提出,競賽開始後,則不予受理。

十三、各校自行辦理保險及參賽經費等相關事宜。

十四、獎勵:

   (一)依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四點辦理獎勵。

   (二)團體賽獎盃於賽後馬上頒獎。

   (三)獎狀於賽後以公文櫃方式發送至各校(國私立高中以親自送達各校)

十五、本技術手冊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公布之。

十六、附註:

   (一)有關選拔參加106年全中運仍依正式公告之技術手冊辦理,倘有修正

         時另行公告於承辦單位網站及賽前領隊會議轉知。

   (二)國、高中各組賽會期間如遇選手個人代表國家參加各級正式錦標賽時,得優先保留參加106年全中運會前賽代表權,惟仍需完成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