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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14年度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旨:發展本市排球體育活動,促進中小學學生身心健康,並提昇學

          校學生運動技術水準,奠定全民體育之基礎。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基隆市議會

三、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四、      承辦單位: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五、      協辦單位:基隆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

          基隆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      比賽日期:

()114313()113314() (國小組)
(
)114315()113316() (.高中組)

七、      比賽地點: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四維堂)

八、      比賽組別:

(一)  高中男子組

(二)  高中女子組

(三)  國中男子組

(四)  國中女子組

(五)  國小男子組

(六)  國小女子組

九、      參加資格: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在籍學生,且符合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參賽資格者,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每組限報1隊。若有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將呈報教育處懲處。

十、      比賽規則:

(一)  採用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頒布之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排球聯賽競賽規程(乙級聯賽)規則。

(二)  國小組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頒佈之規則。

十一、  比賽制度:

(一)  依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賽制。

(二)  採三局二勝制;局間休息,為三分鐘;決勝局採15分,勝方至少須領先二分以上,比數至8分時交換場地。

十二、  比賽用球:

(一)  國、高中組:MIKASA V300W

(二)  國小組:MOLTEN型號 V4M1100

 

十三、  報名辦法:

(一)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各單位請至基隆市教育處或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寄至yc196857@yahoo.com.tw,並請電聯確認報名,聯絡人:百福國中蔡益成主任2451115820

(二)  報名日期:114217日(星期一)至227日(星期四)下午1600止,逾期不受理

(三)  報名人數: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1人,各隊得報名18人(含隊長);每場比賽可由報名球員中,提出正選十二人名單出場比賽

十四、  名次判定:

() 以勝場數:以勝場數多寡判定之。

() 勝場數相同以積分判定,勝隊局數203分,敗隊0分;勝隊局

     212分,敗隊得1分,棄權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 積分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中,總勝局數除以總負局數,所得    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 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

     商數之多寡判定名次。

() 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者勝之,如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

決定之。

十五、  獎勵:依基隆市114年度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辦理。

十六、  附則:

(一)  參賽球隊比賽服裝之樣式、顏色應整齊一致,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99),球衣必須有中文隊名(隊名及號碼需印製於球衣上,不得手寫或浮貼,如係浮貼則四周應以針線密縫,否則不得出賽)

(二)  各單位職員、隊員,在比賽期間有違反運動精神,經查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十七、  本競賽要點經籌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報請市府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通知。

    餘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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