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基隆市114年度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基隆市114年度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宗 旨:發展本市排球體育活動,促進中小學學生身心健康,並提昇學
校學生運動技術水準,奠定全民體育之基礎。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基隆市議會
三、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四、 承辦單位: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五、 協辦單位:基隆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
基隆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 比賽日期:
(一)114年3月13日(四)至113年3月14日(五) (國小組)
(二)114年3月15日(六)至113年3月16日(日)
(國.高中組)
七、 比賽地點: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四維堂)
八、 比賽組別:
(一) 高中男子組
(二) 高中女子組
(三) 國中男子組
(四) 國中女子組
(五) 國小男子組
(六) 國小女子組
九、 參加資格: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在籍學生,且符合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參賽資格者,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每組限報1隊。若有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將呈報教育處懲處。
十、 比賽規則:
(一) 採用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頒布之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排球聯賽競賽規程(乙級聯賽)規則。
(二) 國小組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頒佈之規則。
十一、 比賽制度:
(一) 依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賽制。
(二) 採三局二勝制;局間休息,為三分鐘;決勝局採15分,勝方至少須領先二分以上,比數至8分時交換場地。
十二、 比賽用球:
(一) 國、高中組:MIKASA V300W。
(二) 國小組:MOLTEN型號 V4M1100。
十三、 報名辦法:
(一)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各單位請至基隆市教育處或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寄至yc196857@yahoo.com.tw,並請電聯確認報名,聯絡人:百福國中蔡益成主任24511158轉20。
(二) 報名日期: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至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6:00止,逾期不受理。
(三) 報名人數: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1人,各隊得報名18人(含隊長);每場比賽可由報名球員中,提出正選十二人名單出場比賽。
十四、 名次判定:
(一) 以勝場數:以勝場數多寡判定之。
(二) 勝場數相同以積分判定,勝隊局數2:0得3分,敗隊0分;勝隊局
數2:1得2分,敗隊得1分,棄權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三) 積分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中,總勝局數除以總負局數,所得 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四) 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
商數之多寡判定名次。
(五) 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者勝之,如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
決定之。
十五、 獎勵:依基隆市114年度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辦理。
十六、 附則:
(一) 參賽球隊比賽服裝之樣式、顏色應整齊一致,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99號),球衣必須有中文隊名(隊名及號碼需印製於球衣上,不得手寫或浮貼,如係浮貼則四周應以針線密縫,否則不得出賽)。
(二) 各單位職員、隊員,在比賽期間有違反運動精神,經查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十七、 本競賽要點經籌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報請市府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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