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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14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柔道項目      

技術手冊

一、主旨:發展競技運動,提高運動水準與競賽實力,發展柔道運動,提振我市柔道運動風氣,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基隆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基隆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小學體育促進會。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

五、競賽地點: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六、比賽日期:11438(星期六)

七、比賽分組:

(一)       團體組:每隊五人(正選三名候補二名)

1、高中男、女生組(限重量)。

2、國中男、女生組(限重量)。

3、國小男、女生組(限重量)。

(二)       個人組:

1、高中男、女生組。

2、國中男、女生組。

3、國小男女、生A(五、六年級生)

4、國小男女生B(~四年級生)

八、參賽資格

(一)學籍規定:

1.參加單位之運動員,以各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部。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者(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解散或學校運動代表隊經各縣()政府函請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准解散之學生,得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4.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基隆市政府公布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5.學校單位應以學校報名為主,始得參賽

6.有關跨性別(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跨組別參賽者,依教育部 11110  

31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40256 號函檢送之跨性別(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參與 112 年全國中等學 校 運 動 會 試 辦 實 施 計 畫 內 容 辦 理 ( 詳 見 體 育 署 官 網 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7252),經審查通過者,得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

前項第一款第四目之 3 經核准解散之學校運動代表隊,原申請解散之學校

其解散之運動種類,自新學年度起 3 年內,不得組隊報名參加。

(二)年齡規定:

1.   國小B組年齡限制:10歲以下,並為四年級以下在學學生。

2.   國小A組年齡限制:12 歲以下,並為五、六年級生。第八級為特別級,僅限體重在 55.1公斤以上及超齡之在學學生參加。

3.   國中部:限979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參加者,不得逾16 歲,競賽種類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4.   高中部:限9491日(含)以後出生者,參加者,不得逾19 歲。

(三)身體狀況:學生身體狀況不宜從事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賽。凡未滿18歲之參賽學生應檢附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書,同意書留存學校備查。

(四)凡未滿18歲之運動員,報名時應取得監護人同意。

九、比賽分級:  

()、各組分級:

1.

高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55 公斤以下(含 55 公斤)

第二級:55.160公斤

第三級:60.166公斤

第四級:66.173公斤

第五級:73.181公斤

第六級:81.190公斤

第七級:90.1100 公斤

第八級:100.1 公斤以上

2.

高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44 公斤以下(含 44 公斤)

第二級:44.148 公斤

第三級:48.152 公斤

第四級:52.157 公斤

第五級:57.163 公斤

第六級:63.170 公斤

第七級:70.178 公斤

第八級:78.1 公斤以上

3.

國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十級

 

 

第一級:38 公斤以下(含 38 公斤)

第二級:38.1 公斤至 42

 

第三級:42.1 公斤至 46 公斤

第四級:46.1 公斤至 50 公斤

 

第五級:50.1 公斤至 55 公斤

第六級:55.1 公斤至 60 公斤

 

第七級:60.1 公斤至 66 公斤

第八級:66.1 公斤至 73 公斤

 

第九級:73.1 公斤至 81 公斤

第十級:81.1 公斤以上

4.

國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九級

 

 

第一級:36 公斤以下(含 36 公斤)

第二級:36.1 公斤至 40 公斤

 

第三級:40.1 公斤至 44 公斤

第四級:44.1 公斤至 48 公斤

 

第五級:48.1 公斤至 52 公斤

第六級:52.1 公斤至 57 公斤

 

第七級:57.1 公斤至 63 公斤

第八級:63.1 公斤至 70 公斤

 

第九級:70.1 公斤以上

 

5.

國小男、女 A 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限國小五、六年級)

 

第一級:30 公斤以下(含 30 公斤)

第二級:30.1 公斤至 33.0 公斤

 

第三級:33.1 公斤至 37.0 公斤

第四級:37.1 公斤至 41.0 公斤

 

第五級:41.1 公斤至 45.0 公斤

第六級:45.1 公斤至 50.0 公斤

 

第七級:50.1 公斤至 55.0 公斤

 

 

第八級:特別級(55.1 公斤以上或超齡者限14歲以下)

6.

國小男、女生 B 組:依體重分為九級(限國小四年級以下)

 

第一級:26 公斤以下(含 26 公斤)

第二級:26.1 公至至 30 公斤

 

第三級:30.1 公斤至 33 公斤

第四級:33.1 公斤至 37 公斤

 

第五級:37.1 公斤至 41 公斤

第六級:41.1 公斤至 45 公斤

 

第七級:45.1 公斤至 50 公斤

第八級:50.1 公斤至 55 公斤

 

第九級:55.1 公斤以上

 

()團體賽出賽限制與規定如下(三人制)

1.國小組(A組體重)先鋒限第1、23級,鋒限第456級,主將第7、8級,出場依照級數順位、體重則由輕至重。超齡、超重之選手禁止參加團體賽

2.國中男生組:先鋒1~4級,鋒限5~7級,主將8~10級,出場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3.國中女生組:先鋒1~4級,鋒限5~7級,主將8~9級,出場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4.高中男、女組:先鋒1~3級,鋒限4~6級,主將7~8級,出場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比賽時間:

     1.高中男、女組:四分鐘;國中男、女組:三分鐘黃金得分不限時。

     2.國小男、A:三分鐘;男、女B:分鐘,黃金得分二分鐘。

 

※凡排錯或未按出場順序出場之隊伍,一律取消整隊資格。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131(星期五)下午17:00前截止。國、高中組各量級報名隊()1()時不舉行該量級比賽。

十一、   聯絡人員及電話:2423-660023,黃詩涵老師。

十二、   報名手續:請用電腦打字填妥報名表後,先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表給承辦人(1008052@aljh.kl.edu.tw),並請列印一式二份(一份報名單位自存,一份送交承辦單位確認受理報名) 經陳單位主管核章後正本及家長同意書影本送至承辦單位,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比賽規則:

比賽規則:採用國際柔道總會公布實施之最新國際柔道規則。

十四、   比賽制度:

    (一)團體賽採單淘汰賽。

    (二)個人組:採單淘汰賽 (三人採循環賽)

十五、   獎懲:

()團體組:團體組前三名(1233)由本會頒發團體組獎杯乙座,並頒發團體組獎狀以資鼓勵。

 ()個人組:各組各級前三名(1233)由本會頒發獎牌及獎狀。

()選手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不正當之行為或有不服從裁判之判決等情事,經查屬實,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十六、   114214(星期五)下午1400分假安樂高中體育組公開抽籤、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事後不得異議。

十七、   注意事項:

()報到時間:11438日上午800分。

()報到地點: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領隊裁判會議:11438日上午830分於報到處舉行。

開閉幕典禮:11438日上午9~915分舉行開幕;

下午2時舉行閉幕。

()比賽時間:上午945分開始。

()過磅時間:上午800分至900分過磅。

()過磅地點:安樂高中活動中心

()證件規定:一律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服裝規定:

1.柔道衣得印或繡有學校名稱或標誌,其餘商業標誌依國際柔道總

  會規定實施。

2.參加比賽之運動員請準備清潔且合乎規定之柔道服、女子選手柔

 道衣內需穿著白色或近白色無任何標誌之圓領短袖T恤。

十八、   申訴抗議:爭論事項以規則規定及裁判判決為準、運動員資格問題需在領隊會議提出,會後概不受理。提出抗議者須繳納保證金伍仟元整、經議決無效者沒收保證金充為獎品。

    十九、本技術手冊經籌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報請市政府核可後實施,如有

          修正時,由承辦單位修正後報請市政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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