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基隆市114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跆拳道項目-競賽規程
基隆市114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跆拳道項目
競賽規程
一、主 旨:發展本市學生競技運動,提昇學生跆拳道運動水準與競賽實力
期為市爭光。
二、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基隆市中學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小學體育促進會。
基隆市立體育場、基隆市體育會、基隆市跆拳道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五、競賽地點:基隆女中學生活動中心。
六、競賽日期:114年3月10日至3月12日。
七、競賽組別:區分(一)高中男子組 (二)高中女子組 (三)國中男子組
(四)國中女子組(五)國小男子組(六)國小女子組
八、競賽項目:
(一)品勢
1.國高中組:
男子個人 |
太極4、5、6、7章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
女子個人 |
男子團體組 (3人) |
太極4、5、6、7章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
女子團體組 (3人) |
2.國小個人組 ─ 區分男子組、女子組
(1)國小低年級組(1、2、3年級)
組 別 |
指定品勢 |
黑帶 |
太極5、6、7、8章 |
色帶 |
太極3、4、5、6章 |
(2)國小高年級組(4、5、6年級)
組 別 |
指定品勢 |
黑帶 |
太極6、7、8章、高麗 |
色帶 |
太極3、4、5、6章 |
3.國小雙人組 ─ 男、女各一名配對
組 別 |
指定品勢 |
國小A組(1~3年級) |
太極4、5、6、7章 |
國小B組(4~6年級) |
太極6、7、8章、高麗 |
國小混合組(1~6年級) |
太極6、7、8章、高麗 |
4.國小團體組 ─ 團體男子3人一組、團體女子3人一組
組 別 |
指定品勢 |
國小A組(1~3年級) |
太極4、5、6、7章 |
國小B組(4~6年級) |
太極6、7、8章、高麗 |
國小混合組(1~6年級) |
太極6、7、8章、高麗 |
(二)對打
高男組 |
高女組 |
54公斤級:54公斤以下(含54.0公斤) |
46公斤級:46公斤以下(含46.0公斤) |
58公斤級:54.1公斤至58.0公斤 |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
63公斤級:58.1公斤至63.0公斤 |
53公斤級:49.1公斤至53.0公斤 |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
57公斤級:53.1公斤至57.0公斤 |
74公斤級:68.1公斤至78.0公斤 |
62公斤級:57.1公斤至62.0公斤 |
80公斤級:78.1公斤至80.0公斤 |
67公斤級:62.1公斤至67.0公斤 |
87公斤級:80.1公斤至87.0公斤 |
73公斤級:67.1公斤至73.0公斤 |
87公斤以上級:87.1公斤以上 |
73公斤以上級:73.1公斤以上 |
國男組 |
國女組 |
45公斤級:45公斤以下(含45.0公斤) |
42公斤級:42公斤以下(含42.00公斤) |
48公斤級:45.1公斤至48.0公斤 |
44公斤級:42.1公斤至44.0公斤 |
51公斤級:48.1公斤至51.0公斤 |
46公斤級:44.1公斤至46.0公斤 |
55公斤級:51.1公斤至55.0公斤 |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
59公斤級:55.1公斤至59.0公斤 |
52公斤級:49.1公斤至52.0公斤 |
63公斤級:59.1公斤至63.0公斤 |
55公斤級:52.1公斤至55.0公斤 |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
59公斤級:55.1公斤至59.0公斤 |
73公斤級:68.1公斤至73.0公斤 |
63公斤級:59.1公斤至63.0公斤 |
78公斤級:73.1公斤至78.0公斤 |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
78公斤以上級:78.1公斤以上 |
68公斤以上級:68.1公斤以上 |
國小男子組 |
國小女子組 |
25公斤級:23.10公斤~25.09公斤 |
25公斤級:23.10公斤~25.09公斤 |
27公斤級:25.10公斤~27.09公斤 |
27公斤級:25.10公斤~27.09公斤 |
29公斤級:27.10公斤~29.09公斤 |
29公斤級:27.10公斤~29.09公斤 |
31公斤級:29.10公斤~31.09公斤 |
31公斤級:29.10公斤~31.09公斤 |
34公斤級:31.10公斤~34.09公斤 |
34公斤級:31.10公斤~34.09公斤 |
37公斤級:34.10公斤~37.09公斤 |
37公斤級:34.10公斤~37.09公斤 |
40公斤級:37.10公斤~40.09公斤 |
40公斤級:37.10公斤~40.09公斤 |
44公斤級:40.10公斤~44.09公斤 |
43公斤級:40.10公斤~43.09公斤 |
48公斤級:44.10公斤~48.09公斤 |
46公斤級:43.10公斤~46.09公斤 |
53公斤級:48.10公斤~53.09公斤 |
50公斤級:46.10公斤~50.09公斤 |
58公斤級:53.10公斤~58.09公斤 |
54公斤級:50.10公斤~54.09公斤 |
68公斤級:58.10公斤~68.09公斤 |
64公斤級:54.10公斤~64.09公斤 |
九、參賽資格:
(一)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均可組隊參加。
(以學校為單位人數不限)。
(二)年齡規定:
1、國民小學組:限10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國民中學組:限9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3、高級中等學校組:限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留存學
校備查,並於選手保證書具結。
十、競賽程序規定:
(一)對打項目:
1.參賽運動員可跨競賽種類,但如遇賽程衝突時由運動員自行決定參賽
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該項
目以自動棄權論。
2.每一位運動員以參加一量級為限。
(二)品勢項目:個人組、雙人組、團體組,選手皆可參賽,除了年齡與性別限
制以外。
(三)國小組參賽選手需具有縣市跆拳道委員會頒發八級以上證書者為限。
(四) 注意事項:參賽運動員可跨競賽種類,但如遇賽程衝突時由運動員自行
決定參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未依規定時
間出場比賽,該項目以自動棄權論。
十一、報名日期及手續:
(一)即日起至114年2月21日下午5時止,(上網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比賽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tinyurl.com/25gr45fc
請各單位先上網登錄帳號後始可進行網路報名,報名完成後請務必列
印報名資料並加蓋單位戳章連同報名資料及比賽同意書,送達基隆市
信義區東信路324號 簡育南 教練收(電話0938-322119)以上資料缺少
一項,或未準時完成報名手續者,恕不受理參賽事宜。
(三)參賽選手須繳交選手同意書及學生証影本各一份(國小免繳學生證)。
(四)凡報名兩隊以上之隊伍應註明A、B、C隊,如無註明則不列團體成績。
(五)報名資料請於114年2月24日中午12時以前送達。
十二、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依據世界跆拳道聯盟最新頒布之規則實施,規則中未盡事宜,
由裁判長解釋之。
(二)競賽制度:
1.對打:本次賽會國高中使用Dae do Gen2電子護具系統,並採單淘
汰制;國小使用電子計分傳統護具,並採單淘汰制。
2.品勢:使用電子計分系統,並採篩選淘汰制。
十三、比賽細則:
(一) 對打:
1.國高中組:本次競賽採單淘汰制;採2分鐘3回合,中間休息1分鐘,
採三戰二勝賽制,每一回合均需宣布獲勝者,以獲勝回合
數計算並宣布優勝者。
2.國小組:採單淘汰制;採1分30秒3回合,中間休息1分鐘,採三戰
二勝賽制,每一回合均需宣布獲勝者,以獲勝回合數計算並
宣布優勝者。
(若回合結束後平手,依世界跆拳道 WT 競賽規則第15條第5點辦理)。
3.每日依預定賽程表進行,賽程如有異動,則由裁判長宣布並公布之。
選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以自動棄權論。
4.參賽選手一律穿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國高中並應穿著大
會提供之、電子護胸、電子頭盔(其他:護手腳、拳套、牙套、護襠、
(護陰)及電子襪需自備)。國小組採傳統護具(面罩式護頭、護胸、護手
腳、護腳背、拳套、牙套、護襠、(護陰)需自備) 。
5.運動員憑學生證或段級證進場參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並檢查服裝
及測試電子襪,未攜帶選手證者不得參賽。
6.參賽選手應於賽前1小時到達競賽場地,如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
權論。
(二) 品勢:
1.預賽:8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依選手所得分數,取平均成績
前16名進入複賽。
2.複賽:剩餘6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取平均成績前8名進入
決賽。
3.決賽:剩餘4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依平均成績取前8名。
4.比賽選手將以籤號決定出場順序,抽選過之品勢將不會重複抽選。
5.參加雙人A、B組,三人團體A、B組人員,不得重複參加混合組。
十四、獎勵:
(一)對練:
1、個人成績:各組各量級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三名並列)。
(二)品勢:
1、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三名並列)五至八名頒發獎狀。
(三) 團體成績:
1.團體成績計算方式:(每校如有一隊以上以A隊為準)
2.國中組取前四名,高中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狀。
(對打)
(1)以各單位金牌數多寡決定名次。
(2)金牌數相同時以銀牌數決定。
(3)銀牌數相同時以銅牌數決定。
(4)金、銀、銅牌數皆相同時,則以金牌量級較輕者為優勝。
(品勢)團體成績計算方式:(以三人團體組為準)
3.國小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狀。(對打與品勢分開計算)
【對打】
(1)以各單位金牌數多寡決定名次。
(2)金牌數相同時以銀牌數決定。
(3)銀牌數相同時以銅牌數決定。
(4)金、銀、銅牌數皆相同時,則以金牌量級較輕者為優勝。
【品勢】
(1)以各單位金牌數多寡決定名次。
(2)金牌數相同時以銀牌數決定。
(3)銀牌數相同時以銅牌數決定。
(4)金、銀、銅牌數皆相同時,以三人團體組>雙人組>個人組決定。
(5) 雙人組成績(男女組皆算)。
(四)指導獎勵:各組優勝指導老師,依基隆市114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
規程總則敘獎準則辦理。
十四、申訴:
(一)依據世盟跆拳道競賽規則辦理。
(二)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
個人所得之比賽成績,並交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15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競賽管理委員
會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降級、越級者,除當場向裁判長報告外,同時仍
應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如經裁定
申訴理由未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所獲得比賽之
成績,如經查明證實,保證金退回。
十五、懲戒:
(一)凡於競賽中有下列情事者,送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二)裁判員在一次競賽中擔任裁判,連續判決一次以上錯誤,經競賽管理委員會
審議確定者。
(三)在競賽中,裁判集體舞弊,妨害公正判決,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四)競賽中,拒絕大會安排之合法裁判者。
(五)教練或選手無正當理由在競賽進行中,向裁判提出抗議者。
(五)教練或選手連續遭到警告三次,仍不知悔改者。
(六)教練或選手在會場以言行擾亂會場秩序者及暴力行為者。
(七)競賽進行中,選手故意拒絕出場,或唆使別人拒絕出場,經查屬實者。
(八)競賽中,令不合格選手出賽之教練,及該與賽選手。
(九)競賽中,未經大會認定而私自更改選手成績者。
(十)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
情節輕重得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十五、領隊、抽籤及技術會議:
(一)領隊會議及抽籤:訂於114年2月26日上午10時整假基隆女中體育器
材室,舉行領隊會議,並進行抽籤,未到之單位由大
會代抽不得異議。
(二)技術會議:訂於3月10日上午08時0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
十六、報到與過磅:
(一)3月10日上午07時30分假比賽場地辦理報到並領取秩序冊。
(二)對打項目各組賽前一天,上午07時30分至08時00分進行試磅,
08時00分至09時00進行過磅凡體重未合規定之選手於規定時間內
准於再次複磅。
(三)參賽選手一律帶學生証或段級證參加過磅。
十七、一般規定:
(一)參賽各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二)對裁判之判決如有異議時一律使用書面正式向裁判長提出申訴、申訴
費伍仟元整,不得妨礙比賽之順利進行,否則取消該選手與該單位之
成績,並報請所屬相關單位議處。
(三)請各單位自行投保選手保險。
(四)競賽期間裁判及工作人員以公假登記,參賽之隊職員以公(差)假登記。
十八、本技術手冊經籌備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市府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