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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14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柔道項目 技術手冊

一、主旨:發展競技運動,提高運動水準與競賽實力,發展柔道運動,提振我市柔道運動風氣,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基隆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基隆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小學體育促進會。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

五、競賽地點: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六、比賽日期:114315(星期六)

七、比賽分組:

(一)       團體組:每隊五人(正選三名候補二名)

1、高中男、女生組(限重量)。

2、國中男、女生組(限重量)。

3、國小男、女生組(限重量)。

(二)       個人組:

1、高中男、女生組。

2、國中男、女生組。

3、國小男女、生A(五、六年級生)

4、國小男女生B(~四年級生)

八、參賽資格

(一)學籍規定:

1.參加單位之運動員,以各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部。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者(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解散或學校運動代表隊經各縣()政府函請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准解散之學生,得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4.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基隆市政府公布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5.學校單位應以學校報名為主,始得參賽

有關跨性別(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跨組別參賽者,依教育部 11110  

31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40256 號函檢送之跨性別(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參與 112 年全國中等學 校 運 動 會 試 辦 實 施 計 畫 內 容 辦 理 ( 詳 見 體 育 署 官 網 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7252),經審查通過者,得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

前項第一款第四目之 3 經核准解散之學校運動代表隊,原申請解散之學校

其解散之運動種類,自新學年度起 3 年內,不得組隊報名參加。

(二)年齡規定:

1.國小B組年齡限制:10歲以下,並為四年級以下在學學生。

2.國小A組年齡限制:12 歲以下,並為五、六年級生。第八級為特別級,僅限體重在 55.1公斤以上及超齡之在學學生參加。

3.國中部:限979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參加者,不得逾16 歲,競賽種類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4.高中部:限9491日(含)以後出生者,參加者,不得逾19 歲。

(三)身體狀況:學生身體狀況不宜從事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賽。凡未滿18歲之參賽學生應檢附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書,同意書留存學校備查。

(四)凡未滿18歲之運動員,報名時應取得監護人同意。

其餘資料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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