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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籃球項目[國小組]技術手冊 其他

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籃球項目[國小組]技術手冊

一、     主辨單位:基隆市政府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     承辨單位:基隆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基隆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

四、     執行單位:基隆市立建德國中。

五、     協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     比賽日期:1063 20(星期一)106324(星期五)

七、     比賽地點:基隆市建德國中活動中心

八、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1223(星期五)下午1600前。

  ()隊職員名單繳交日期:
    
參加單位應於1051223(星期五)下午1600前將參加競賽之隊職
    
員報名表經陳單位主管核章後正本及電子檔送至承辦單位,逾期概不受理。 
    
傳送方式:建德國中體育組長陳大衛,電子信箱:kiki@ms1.jdjh.kl.edu.tw
    
電話:(02)24321234#61,傳真:(02)24336447,地址:基隆市安樂區安和
    
一街29號。

  ()凡學生報名參加者須請家長(監護人)簽署同意書(如附件),並請學校
    
留存備查。

九、     抽籤日期:106314(星期二)上午1000,假建德國中體育組舉行,不另行通知,未參加抽籤由承辨單位代抽。

十、     報名人數: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隨隊教練、隨隊教師(學校正式編制教師)各一人,球員(含隊長)十四人;每場比賽可由報名球員中,提出正選。

十一、    比賽組別:()國小男子組 ()國小女子組

十二、      勵:

   ()視報名隊數擇優頒發獎盃及獎狀。

   ()指導獎勵:依據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之獎勵辦法獎勵。

   ()承辦學校、協辦學校及大會工作人員覈實予以辦理敘獎。

十四、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及附則。

十五、有關競賽時所發生之問題,各隊應於賽前或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五千元整。

十六、附  則:本技術手冊經籌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報請市府核可後實施,如有修正時,由承辦單位修正後報請市政府核備。

比賽規則附則(適用國小組賽事)

 一、每場比賽分為4節,每節6分鐘(停錶),每節休息2分鐘,每一決勝期3分鐘

 二、籃圈高度為3.05公尺。

 三、比賽得採區域防守。

 四、每一節及每一決勝期每隊得請求暫停1(每次暫停1分鐘)。教練只能在暫停時請求替補。球員受傷、5次犯規、奪權犯規時除外。

 五、每一位球員最多只能在2(女生組3)比賽中出場,決勝期不受限制。

 六、在後場獲得控球權之球隊必須於10秒內進入前場;又必須於30秒內投籃球離手。

 七、每位球員個人犯規以5次為限,每一隊每節犯規累計達第五次或以上者,由對隊罰球兩次。控球隊犯規不罰球。投球中籃不加罰。決勝期之犯規累計於第四節。

 八、循環賽制中,第四節結束比數相等,則比數有效,不舉行決勝期(延長賽)

 九、計分方法:

  (一)循環賽採積分制,平手時不加賽,勝一場得3分,和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含沒收比賽)得0分。

  (二)如兩隊積分相等時,由該兩隊相互比賽之勝隊晉級。

  (三)如3隊或3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之得失分之商率判定名次,如商率相同,則以總得分判定名次;如總得分相同,則由大會抽籤決定名次。

 十、比賽球隊應於規定時間30分鐘前向記錄台報到,並辦理出場球員登記每隊登錄比賽球員名單為14

十一、賽程表中,隊名在前者穿淺色衣服,坐於記錄台面向球場之左邊;隊名在後者穿深色衣服,坐於記錄台面向球場之右邊。

十二、除隊職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球隊席區,各校長官請至貴賓席;家長等請至觀眾席。

十三、其餘依照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四、響應教育部「正向管教,消弭體罰」政策,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章及第4章規定略以:

   教練(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得採規勸或糾正方式;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在於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在比賽進行中不得有「當眾處罰學生」之情事,臨場裁判有權取消該職員之職
      權,並令其離開比賽場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