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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柔道項目技術手冊 其他

基隆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柔道項目技術手冊

一、          旨:發展競技運動,提高運動水準與競賽實力,並選拔本市參  106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柔道項目代表運動員。

二、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      協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基隆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基隆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小學體育促進會。

四、      承辦單位: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五、      競賽地點:中山高中大德分校

六、      比賽日期:106113(星期五)

七、      比賽分組:

(一)      團體組:每隊七人(正選五名候補二名,各單位每組限報一隊)

1、     高中男、女生組(限重量)。

2、     國中男、女生組(限重量)。

(二)      個人組:

1、高中男、女生組。

2、國中男、女生組。

八、      參賽資格

(一)      學籍規定:

1.參加單位之運動員,以各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部。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者(104學年度第2 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105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解散或學校運動代表隊經各縣()政府函請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准解散之學生,得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4.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基隆市政府公布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5.學校單位應以學校報名為主,始得參賽。

 

(二)      年齡規定:

1.國中部:限8991 日(含)以後出生者,競賽種類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2.高中部:限869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      身體狀況: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醫院證明書留存報名學校備查,並請監護人於家長同意書中具結確認。

(四)      凡未滿18歲之運動員,報名時應取得監護人同意。

九、      比賽分級:  

   

高 男 組

高 女 組

國 男 組

國 女 組

第 一 級

55.0公斤以下

(55.0公斤)

45.0公斤以下

(45.0公斤)

38.0公斤以下

(38.0公斤)

36公斤以下

(36.0公斤)

第 二 級

55.1-60.0公斤

45.1-48.0公斤

38.1-42.0公斤

36.1-40.0公斤

第 三 級

60.1-66.0公斤

48.1-52.0公斤

42.1-46.0公斤

40.1-44.0公斤

第 四 級

66.1-73.0公斤

52.1-57.0公斤

46.1-50.0公斤

44.1-48.0公斤

第 五 級

73.1-81.0公斤

57.1-63.0公斤

50.1-55.0公斤

48.1-52.0公斤

第 六 級

81.1-90.0公斤

63.1-70.0公斤

55.1-60.0公斤

52.1-57.0公斤

第 七 級

90.1-100.0公斤

70.1-78.0公斤

60.1-66.0公斤

57.1-63.0公斤

第 八 級

100.1公斤以上

78.1公斤以上

66.1-73.0公斤

63.1-70.0公斤

第 九 級

 

 

73.1-81.0公斤

70.1公斤以上

第 十 級

 

 

81.1公斤以上

 

 

十、      團體賽出場選手體重限制如下:

(一)     高中男、女組:先鋒限第1、2、3級,次鋒限第2、3、4級,中堅限第3、4、5級,副將限第4、5、6級,主將限第6、7、8級,出場順序依照級數順位。

(二)     國中男、女生組:先鋒1、2、3級,次鋒限3、4、5級,中堅限5、6、7級,副將限6、7、8級,主將8、9級,出場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比賽時間:高中男、女組:四分鐘;國中男、女組:三分鐘;平分時進入黃金得分。

十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1225日下午5:00前截止。

十二、  聯絡人員及電話:2424-280220,林凱亭。

十三、  報名手續:請用電腦打字填妥報名表後,先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表給  承辦人(who82525@gmail.com),並請列印一式二份(一份報名單位自存,一份送交承辦單位確認受理報名) 經陳單位主管核章後正本送至承辦單位逾期概不受理。

十四、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柔道總會審定公佈最新國際柔道比賽規則。

十五、  比賽制度:

    (一)團體賽四隊以上採單淘汰賽、三隊以下採循環賽。

    (二)個人組四人以上採單淘汰賽、三人以下採循環賽。

十六、  獎懲:

()團體組:第一~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或獎狀。

()個人組: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狀。

()選手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不正當之行為或有不服從裁判之判決等情事,經查屬實,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國、高中組各級獲得個人優勝之運動員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其參賽資格依據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之規定辦理。

()國、高中組運動員,必須完成本市106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之報名程序後,始獲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報名參賽資格。

()國、高中組各級獲得個人優勝之運動員,如未符合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參加資格者或自願放棄報名參賽者,則依名次依序遞補運動員報名參賽。

()各級優勝運動員之指導教練,須請各校依106年基隆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之敘獎準則辦理敘獎。

()承辦學校及大會工作人員覈實辦理敘獎。

十七、1051227(星期二)上午1000分假大德分校公開抽籤、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事後不得異議。

十八、  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106113日上午730分。

(二)報到地點:中山高中大德分校

(三)領隊裁判會議:106113日上午9時於報到處舉行。

(四)  開閉幕典禮:106113日上午910~925分舉行開幕;下午3時舉行閉幕。

(五)  比賽時間:上午930分開始。

(六)  過磅時間:上午8時至9時過磅。

(七)  過磅地點:中山高中大德分校

(八)  證件規定:一律攜帶學生證及家長同意書。

(九)服裝規定:

1.柔道衣得印或繡有學校名稱或標誌,其餘商業標誌依國際柔道總會規定實施。

2.參加比賽之運動員請準備清潔且合乎規定之柔道服、女子選手柔道衣內需穿著白色或近白色無任何標誌之圓領短袖T恤。

十九、申訴抗議:爭論事項以規則規定及裁判判決為準、運動員資格問題需在領隊會議提出,會後概不受理。提出抗議者須繳納保證金五千元、經議決無效者沒收保證金充為獎品。

二十、本技術手冊經籌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報請市政府核可後實施,如有修正時,由承辦單位修正後報請市政府核備。